富宁:向全县13个乡镇派出39名监察员

发布时间:2018-05-03 14:04:30   来源:文山州纪委

根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富宁县积极探索,创新发力,推进监察职能深入基层,实现监察全覆盖。

明确要求乡镇党委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确保工作落实。采取向乡(镇)派出监察员的方式,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明确工作职责权限和责任追究,全面摸清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基本情况,明确监察对象,打通监督执纪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据统计,面向全县13个乡镇派出监察员共39人,排查确定监察对象8061人。

依照中央、省、州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履行监察职责工作流程,严格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程序,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形成前后衔接、左右联动、科学高效的监督执纪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督职责,织密全县执纪监督网,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脱贫攻坚中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县排查线索问题23个,初核问题13件,立案11件,问责3人,纪律处分16人。

始终以“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要求裁量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自觉站稳政治立场,筑牢“四个意识”,严守思维防线,培养提高从政治高度分析、解决、处置问题的能力。强化提高派出监察员业务素质、业务知识操作的熟练程度、业务技能运用的正确性和业务标准把握的精确度,提高执纪审查、依法调查能力,锻造一支信念更坚定、政治更过硬、作风更优良、本领更高强、纪律更严明的纪检监察队伍。(凌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