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严把廉洁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受奖”“带病外出”等问题的出现。自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共对535名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并作出意见回复,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回复快。
明确职能职责,严把责任关。规范审查流程,就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出国(境)对象等廉政审查内容、程序、要求等进行明确。对收到的廉政意见函,征求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和案件审理室等部室意见,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问责、立案审查、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展开审查,对审核情况实行签字把关,通过层层把关,确保廉政回复意见准确、规范。
坚持实事求是,严把回复关。在廉政意见回复过程中,紧盯干部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突出考察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等方面的情况,如实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审查意见”,在回复意见上,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鉴定材料,充分发挥好廉政审查的作用。
规范审查程序,严把纪律关。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回复意见失实的,严肃追究审查工作各环节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增强干部审查工作责任意识。(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