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区:深层次“三转” 推进监察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8-04-24 07:56:20   来源:曲靖市纪委

“监察体制改革是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自觉尊崇党章和宪法,才能确保执纪执法不缺位、不越位......”近日,在纪检监察“微课堂”集中学习会上,沾益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学习贯彻省纪委、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提出要求。

自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以来,沾益区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恪守权责边界,以精准高效履职,推进监察全覆盖。

转职能,让监督权力归位

在监察体制改革中,沾益区按照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原则,在已有的3个纪检监察室基础上增设5个,从此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部门达到11个,69%的力量倾向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一线。同时,积极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明确派驻纪检纪检组长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为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减负增力。

对照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范围,区纪委、监委对全区监察对象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6大类33小类监察对象,共涉及233个单位6642名干部,并建立监察对象管理台账,为日常监督提供了数据支撑,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和基本职责,没有强有力的监督,审查调查和问责处置就没有基础。但从工作实际来看,以往纪委的督查工作涵盖了人居环境提升、重点项目推进、城市建设等多个方面,三分之一的人员力量被挤占。为进一步聚焦监督主业,区委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整合全区力量构建了“大督查”工作机制,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统筹全区中心工作、重点项目等落实情况的督查,打破了纪委监委无所不管、包打天下的困局。

“今年一季度,我们下发了6期《督查通报》,内容全是作风督查相关的。”谈到当前的督查工作,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异常兴奋。

转方式,让纪法有序衔接

“在合署办公体制下,正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双重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专责机关作用的立身之本和关键所在。”在全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上,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作开班动员。

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执法本领,沾益区还开设了纪检监察“微课堂”,利用“周学+月讲+季考+年评”的业务“大练兵”活动,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补齐转隶人员的党纪党规业务“短板”,在本领淬炼中改变工作惯性,达到执纪执法的双重效果。

同时,结合《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云南省监察机关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图(试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常用文书格式(试行)》四项制度,并梳理了相关的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形成沾益区纪检监察系统执纪执法资料汇编,明确了执纪执法的边界,推动纪法融合。

转作风,让监督者知敬畏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区纪委、监委将纪律教育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开展新进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教育,由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上廉政党课,用先进典型引导干部不忘初心、矢志不渝。同时,梳理部分纪检监察系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发至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手中,并适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曲靖市警示教育基地和云南省第四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用反面典型警示干部筑牢法纪思想防线。

为从源头上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区纪委、监委制定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规定》《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区纪委区监委工作规则》等“一篮子”制度。梳理了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审理、移送起诉等各个环节的报批程序,形成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规范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行为。

同时,严格内部监督,成立干部监督室,对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重大案情隐瞒不报,越权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以违规违纪方式收集证据,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等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深化“三转”永无止境。“站在新的起点上,要实现职能融合、人员融合、工作融合,就需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才能认清执纪执法的边界、深化纪法贯通、推进职能拓展,实现‘形’的重塑、‘神’的重铸,真正推动监察全覆盖。”沾益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黄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