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启动监察调查3件3人

发布时间:2018-04-20 07:12:18   来源:昆明市纪委

石林县监察委员会组建以来,牢牢把握政治机关这一定位,优化机构职能,增强干部履职能力,不断推进监督执纪调查工作,共启动监察调查3件3人,进一步深化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有效融合优化机构职能。为使监察工作“有队伍”,按照确定的“施工图”和“时间表”从县检察院转隶、选调10名素质较高、能力过硬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大大充实了监督执纪审查力量。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坚持对转隶选调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安排转隶选调干部与原纪检干部混合编排,通过“传帮带”“结对子”,促进人员融合、工作磨合、机构融合,实现“进一家门、说一家话、办一家事”。

勤练本领增强履职能力。为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新的职能,县纪委县监委组织开展全员“大练兵”,帮助纪检干部练就成事的真本领。参加省纪委省监委“转隶融合、素质提升”培训班,举办石林县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开展机关业务讲堂,通过邀请专家讲学、集体讨论互学、针对问题研学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的理解,进一步熟悉审查调查操作实务、党风政风监督业务、线索处置及报批程序、信息写作、党风廉政宣传等业务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QQ群、短信、宣传栏等多种途径,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分享监察委员会的相关动态信息,及时进行交流互动,打造学习“微课堂”。

建章立制规范审查调查。进一步促进纪法衔接,县纪委县监委与县法院、县检察院联合制定了《石林县办理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指引》。建立县纪委常委会、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县纪委县监委公文行文办法等内部运转制度,通过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新的职能,实现“1+1>2”的效果。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双剑合璧”的战斗力,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在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能试尽试各项调查措施及文书。截至目前,共使用谈话12人次,讯问3人次,询问5人次,查询3人次,调取3人次,扣押1人次,启动监察调查3件3人。(黄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