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6日,永善县监察委成立以来调查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顺利移送审查起诉。
2018年3月20日,经永善县委同意,永善县监察委决定对永善云桥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纳甘某某政务立案调查;次日经报昭通市监察委批准,决定对甘某某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甘某某在担任永善云桥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纳期间,利用其可以直接从公司基本账户上提取现金的便利,多次挪用公司公款,用于个人购买彩票,并用提供虚假的银行余额对账单的形式掩盖其挪用公司公款的犯罪行为。截至案发时挪用公款总金额达500余万元。
这是永善县监察委成立以来的第一场反腐战,该案的迅速查办,检验了执纪监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体现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团队合作精神。
在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永善县认真制定改革方案,全面压实责任,精准组织改革设计施工,特别是在转隶人员落实环节,反复谈思想、反复做工作、反复定人员,坚持人尽其才,11名转隶人员编入7个纪检监察和1个案件审理部门,实现纪法部门人员入驻融合。
县监委挂牌后,有针对性地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集中培训了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学习了《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文件,在留置实践上,转隶人员和纪委干部充分发挥调查、取证、审查等方面优势,形成强大合力,为案件定性、证据固定、移交审查起诉奠定了法律基础,达到了“1+1>2”的效应。
下一步,永善县纪委县监委将紧扣党章、宪法、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不忘初心,保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违纪违法行为最直接最有效手段,狠抓监督执纪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王永勇 徐荣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