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保山市监察委员会组建以来,从严高效推进各项工作,改革试点工作平稳运行。据初步统计,监察体制改革后,保山市县两级监督对象9.6万多人,与改革前相比增加7万多人。
此次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整合了力量,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反腐工作合力,实现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由“结果领导”向“全过程领导”转变,反腐败由“各自为阵”向构建集中统一的工作体制转变,执纪执法由“纪法分家”向同向发力转变,监督约束由侧重纪律约束向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转变的“四个转变”,在实践上形成党集中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
据悉,保山市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印发《保山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保山市监察委员会转隶工作方案》《市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全市一盘棋、同步伐、齐推进的良好格局。2018年2月2日至6日,保山市召开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2月6日,选举产生了保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2月7日,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监察委员会副主任3名,委员5名;2月8日,“保山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此前,五县(市、区)先后召开人代会和本级人大常委会,依法选举产生和任命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并及时进行挂牌。
同时,保山市牢牢抓住融合这个关键,积极推进全面履行监委会职能,实现“1+1>2”的改革成效。市县两级纪委扎实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深度融合,与转隶干部一对一谈心谈话,了解掌握转隶干部思想状况,积极引导转隶干部真心转隶,增强转隶干部认同感和归属感。综合考虑转隶干部的业务能力、专业特长等方面情况,将纪检监察干部和转隶干部进行综合搭配,通过对人员的分散配置,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借助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察委“转隶融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快工作磨合,推动监委的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形成“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良好工作氛围。(倪慧芳 王居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