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午,经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投票选举,丽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何玉兰全票当选首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并面对宪法庄严宣誓。丽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的顺利产生,标志着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又向前迈出了坚实一步。
“我作为丽江市第一任监察委主任,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当选的市监察委主任何玉兰表示,迈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自己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的起点上重整行装再出发,绝不辜负组织上和代表们的信任。
自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丽江市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谋划,倒排工期,照图“施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增强紧迫感,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做好机构设置、编制划转、人员转隶、案件线索移交等各项工作,着力推进思想、理念、感情、人员、工作“五个融合”,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步调一致,有序推进。
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产生后,还将依法产生市监察委员会首届领导班子,挂牌成立市监察委员会。(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