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水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施卫东为泸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标志着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作为泸水市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将不忘初心,始终坚定政治立场;不辱使命,始终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题;积极进取,始终做到求真务实;从严律已,始终保持廉洁奉公;忠诚履职,始终严格正风肃纪,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夺取“怒江2020”新征程泸水篇章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施卫东在表态发言时表示。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泸水市委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市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的要求,迅速成立了市委改革工作小组,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市委书记当好监察体制改革的“施工队长”,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挂帅,多次听取监察体制工作情况汇报,实地调研和安排监察委办公用房,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统筹推进改革。市纪委切实负起专责,市纪委书记兼任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多次召开纪委常委会议,专题研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相关事宜,研究制定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转隶组建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时间表”“线路图”,逐项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倒排工期,精心“施工”,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按时间进度稳步推进。
泸水市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该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下一步。市监察委员会将依法行使监察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实现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