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案件线索移交全部结束

发布时间:2018-01-11 08:11:34   来源:保山市纪委

施甸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严格规范案件线索移交工作,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确保案件线索移交工作秩序不乱、力度不减、稳步进行。

积极协调,明确职责。案件监督管理室与县检察院相关部室进行协调,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案件属性进行合理划分,使工作职责更加清晰、准确。

召开会议,明确流程。责任领导主持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提出案件线索移交工作的要求和时限,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线索,实行归口办理。

梳理清单,明确建议。对需要移交线索的职能部门,认真进行清理并列出清单,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归口管理,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排查,提出处理建议。

严明纪律,明确责任。在案件线索清理移交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逐件登记,仔细整理,确保线索材料不丢不漏,一经发现失密、泄密现象,将严肃追责。

按照反腐败领导小组职能职责,施甸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共梳理移交6个问题线索、6个违纪案件,移交工作全部结束。(胡东湦  颜洪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