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紧锣密鼓”备战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8-01-10 08:10:47   来源:保山市纪委

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施甸县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实现了责任到人、任务到岗、进度上墙,扎实有效地推动了改革工作。

明确责任排好“任务表”。召开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当好“施工队长”。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纪检、组织、政法和人大常委会、检察机关等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组、组织组、纪法衔接组、监司衔接组和宣传组等,负责具体工作。形成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细化实施绘好“路线图”。完善工作方案,按照“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和内涵发展的原则,与县委编办拟定县纪委监委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合理设置机构人员,重点向执纪审查一线倾斜,使反腐败力量更加集中;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在一定范围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县监委班子组成人选方案,并配合上级纪委完成对人选的考察工作。切实做到方案制定周密、细致、可操作性强。

凝聚合力下好“一盘棋”。按照中央纪委提出的“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的要求,着力贯彻“全融合”理念,通过与转隶干部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把改革的重大意义、政策要求讲清楚,着力增强转隶人员的政治认同和归属感。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工作,积极与县检察院对接,对应移交的案件、线索的案卷资料等进行全面清理、登记造册,做到线索移送不遗漏、不丢失、不泄密,确保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无缝对接,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截至目前,施甸县已完成编制机构划转、人员关系划转、资产设备核查等方面的摸底调研工作,办公场所、留置场所等场所选址也已基本完成,为稳妥推进试点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吴明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