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弥勒市高度重视,抢抓时间部署落实,改革试点工作稳扎稳打,有序推进。
夯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弥勒市委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要议事日程,市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力亲为,对改革试点工作“全过程领导”,履行好“施工队长”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人大、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等单位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的市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多次召开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
强化责任担当,严实深细工作。弥勒市纪委切实履行改革试点专责,细致谋划,确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积极稳妥,做实做细基础工作。成立了改革试点专班,设立了综合组、组织组、纪法衔接组、监司衔接组、宣传组5个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在试点工作中的职责任务,责任分工,保证各小组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确保顺利实现改革确定目标。
改革“双”推进,监督齐发力。实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同时推进。组建16个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实现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目前,派驻机构已全面完成进驻,实现市直单位69家监督全覆盖。同时,深入开展对转隶人员的思想引导,开展交心谈心2轮。积极协调办公用房,配齐相应办公用品。目前,各项改革试点工作正按时间表、路线图稳步推进。(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