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对监察委班子组成人员进行考察

发布时间:2018-01-08 08:09:55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日,根据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要求,施甸县委常委会确定了县监察委班子组成人员的考察对象,经征求保山市纪委意见后,由保山市纪委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考察工作。

明确考察任务。根据《关于做好县(市、区)监察委员会领导成员人选考察工作的建议方案》,从考察对象、时间安排以及分组安排明确考察任务,将空缺的县(市、区)纪委副书记、常委人选及其他人员纳为考察对象,严卡时间、严格分组,确保考察工作顺利开展。

细化考察方式。发布考察预告,开展考察谈话,明确谈话范围;落实“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要求,认真查阅考察对象相关资料,同时听取县纪委、县检察院以及审计局提供的有关材料,重点对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审计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考察工作不留死角。

规范考察流程。涉及职务提拔的收集民主推荐情况,细化考察工作方案,区别人选的不同情况,调整确定谈话范围;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评议,通过查阅干部档案、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了解廉洁自律情况;开展集体面谈后整理、撰写考察材料,对考察工作进行总结,确保考察工作有序进行。

严明考察纪律。要求考察过程中必须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同时,考察组坚持良好工作作风,食宿从简,不搞迎来送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要求,营造考察良好工作氛围。

截止目前,对施甸县监察委班子组成人员的考察工作已结束。(胡东湦 段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