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清理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强化协作配合,明确职能职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相关分管领导亲自组织、亲自细化方案和措施、亲自检查;相关职能室负责人亲自负责、亲自参与、亲自主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职能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推进清理整治“吃空饷”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同时,市、县巡察办将清理整治“吃空饷”问题纳入巡察工作范围,并按时将巡察中发现的“吃空饷”问题清单转同级纪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并抄送同级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畅通信息共享,规范办理流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部门间还强化信息共享,依照既有规程做好沟通衔接,信访部门收到“吃空饷”问题信访举报后,在及时按信访办理程序处置的同时,还将受理处置情况抄送党风政风监督部门,便于党风政风监督部门掌握情况,汇总数据,督促相关地区和单位及时、高效办理;案件审理部门审理结束后,要及时将处理文书送同级党风政风监督部门,以便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及时将查结问题通报曝光。
认真统计汇总,及时准确报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清理整治“吃空饷”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行周报制度。集中整治期间,各县区纪委、市直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及时将本地本单位受理“吃空饷”问题受理情况、巡察、抽查、查处问责、案例通报曝光等情况,指定专人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截止目前,全市11县区派出85个督查检查组,督查抽查795个单位,发现和督促整改“吃空饷”问题402个。同时,将“吃空饷”问题作为巡察重要内容,市县两级33个巡察组巡察单位269个,发现和督促整改“吃空饷”问题141个。(郑修滔 王永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