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纪委出台《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五项重点工作专项纪律检查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实施意见》要求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坚持挺纪在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干部纪律作风问题,着力整治和查处工作落实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纪违规问题,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实施意见》规定专项检查方法步骤。州纪委负责做好问题的收集汇总和分类梳理,增强专项纪律检查的针对性,按照“谁开展检查、谁督促整改”的原则,各检查组将整改要求下达被检查县市和单位,全程跟踪督促整改。检查发现涉嫌失职失责、违规违纪等问题线索,由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一汇总梳理后,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处理。
《实施意见》明确任务分工,实行责任落实。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六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具体负责脱贫攻坚、“五网”建设、招商引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四个专项纪律检查。要立足问题清单,按照“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责任、推动发展”和“问题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开展检查。(段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