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云南省监察厅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中共云南省纪委在中共云南省委和中央纪委的双重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省监察厅属省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在省政府和监察部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省委巡视组是省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的专门机构,对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省委巡视办设在省纪委。省纪委省监察厅主要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省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精神,指导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并处理全省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4.检查省级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省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省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省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指导全省各级监察机关开展行政监察工作。
5.负责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州(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等的提名和考察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全省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7.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省纪委省监察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置于全盘工作重要位置,全党动手,齐抓共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纪律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部署、新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坚持不懈刹风正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在突破中深化:一是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三类重点人”,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严肃查处了杜敏、王建又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1325件(次);立案5185件,其中厅级干部31件、县处级干部24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819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69人。编印严重违纪省管干部忏悔录,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反面教材,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在强有力的反腐震慑和政策感召下,44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违纪问题。坚持纪在法前,认真解决了“带着党籍蹲监狱”的问题,103名“党员”均被依规依纪开除党籍。完善追逃追赃和防逃机制,追回外逃人员40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1人,追赃1.4亿元。二是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聚焦扶贫民生,加强核查整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84起,处理158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17人,进一步密切了基层党群、干群关系。三是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工作。强化“省管干部廉政档案系统”建设,对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建档管理。坚持两级集体排查研判线索,完善“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管理机制,线索处置实现动态“清零”。制定《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纪律审查主办责任制规定(试行)》《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纪律审查工作人员行为守则》等,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对纪检监察室主任、专案组组长职责权限作出明确规定,促进了纪律审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该单位是: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含监察厅)(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省纪委办公厅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340人。其中:行政编制29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3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7人。其中:离休14人,退休93人。
实有车辆编制74辆,在编实有车辆74辆,其中省纪委监察厅机关51辆(其中特殊业务用车20辆),省委巡视机构2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省纪委办公厅2016年度收入合计11873.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73.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210.67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纪检监察行政运行经费增加,2016年度3月、7月,省委省政府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增加改革性补贴工资;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后增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费642.98万元;三是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工作部署,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四个意识”宣传教育力度和举办了学习六期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覆盖到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应的增加了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纪委办公厅2016年度支出合计1187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1.53万元,占总支出的54.59%;项目支出5391.61万元,占总支出的45.41%;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有所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为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二是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增加了改革性津贴。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工作部署,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四个意识”宣传教育力度和举办了学习六期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覆盖到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应的增加了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委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81.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7.09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642.98万元、工资改革增加改革性津贴等原因所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委厅机关为完成中央纪委、省委的部署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91.61万元,其中用于十个巡视组巡视三轮工作经费1624万元、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支出484.36万元、《云南党风》刊物300万元、为全省贫困地区征订《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国纪检监察》刊物经费500万元、全省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经费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286.00万元、办案经费525万元、雨花工作点运行经费1500.00万元、因公出国(境)专项工作经费22.53万元、课题经费42.8万元、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经费36.24万元、副省级领导自雇费4.68万元、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监管事务经费15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1万元。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918.85万元(包含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2.0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0.69万元(包含基础设施修缮、建设及购置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纪委办公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73.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10.67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二是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增加了改革性津贴。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工作部署,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四个意识”宣传教育力度和举办了学习六期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覆盖到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应的增加了相关的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0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机关服务、大案要案查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0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纪委办公厅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49.44万元,支出决算为481.06万元,完成预算的56.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2.53万元,完成预算的45.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4.32万元,完成预算的64.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21万元,完成预算的41.6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坚持厉行节约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78.28万元,下降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2.53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3.81万元,下降32.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6万元,下降0.02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大力压缩车辆运行等支出的原因减少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53万元,占4.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4.32万元,占73.65%;公务接待费支出104.21万元,占21.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53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5人次。全部是出国(境)劝返“红通”人物而产生的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4.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4.3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4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2.7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1批次,接待人次5163人。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纪委、兄弟省(市、区)、省内州(市)、县(市、区)纪委来昆办案人员食宿开支。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15人。主要用于接待了柬埔寨来访客人团组的支出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纪委办公厅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81.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7.09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642.98万元、工资结构调整增加改革性津贴等原因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31%。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纪委办公厅资产总额49452.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3.31万元,固定资产48639.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48639.2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固定资产增加281.00万元,资产总额减少272.43万元。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39146.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车辆账面原值2991.64万元,处置车辆0辆;资产清查核准报废资产2003项,价值553.4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00万元,所采购的具体货物为办公办案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及办公家具等。未授予小微企业合同。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