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用“案中事”教育“身边人”

发布时间:2017-05-19 07:54:19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以‘案中事’作警示,不仅是要形成震慑,让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而且要让党员干部常‘照镜子’、‘端己行’,查找差距,反思不足。”昆明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

为做好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昆明市纪委充分挖掘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中事”作警示,让“身边人”受感染,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充分运用网络、杂志、媒体等平台,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去年,昆明市纪委四次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31起,涉及44人。近日,昆明市纪委在昆明市党风廉政网通报了盘龙区水源自然生态保护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李虎等六起违反纪律规定典型案例,发挥了很好的警示震慑作用。

昆明市纪委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26名县处级干部中选取了袁建淋等5个违纪违法案件,制作了警示教育专题片《沉痛的代价》,选取了中央电视台曝光的《未婚时如何证明未婚—荒唐的证明》等4起不作为典型案例,制作了警示教育专题片《不作为之痛》,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廉洁从政意识。

昆明市纪委建成全国首家纪律教育基地,通过多媒体、图片、动漫、声效等方式立体展示纪律要求,典型案例、忏悔实录等内容,让接受学习教育者增强纪律的体验感和敬畏感, 2万余名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纪律教育基地用身边人‘案中事’进行警示教育,一下子就把距离拉近了,给人很大的震撼和警醒。”前往昆明市纪律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张媛媛 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