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推行有奖举报 强化扶贫监督

发布时间:2017-05-15 07:57:26   来源:楚雄州纪委

“大家如果发现县镇村干部在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中有违纪问题,要及时向县纪委举报,县纪委将会对实名举报人进行奖励。”禄丰县纪检监察干部在黑井镇青龙村向群众宣讲精准扶贫问题线索举报流程时说。

为了切实纠正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促使各项扶贫政策公平、公开、公正落实,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日前,禄丰县纪委监察局在全县率先开辟精准扶贫专项信访举报平台,通过奖励的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监督举报,广泛征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据了解,禄丰县纪委监察局实行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奖励制度,其受理范围为,扶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形式主义问题;扶贫产业盲目跟风、脱离当地实际,存在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行为;贫困人口退出不实不准问题;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以及涉及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在产业就业、教育资助、医疗救助等扶贫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帮扶工作不扎实,如驻村干部长期不驻村、驻村工作队没有开展工作,“走读式”“挂名式”帮扶等问题;各级干部干扰扶贫考核评估问题;扶贫领域其他涉嫌违纪问题。

同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实名举报实行优先办理、限时办结,严守“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案件办结”四个节点,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告知工作进度、反馈有关情况、回复处理结果,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工作人员或者阻拦压制举报、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行为,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格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实名举报涉及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举报受理单位根据案件性质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参照《禄丰县纪委署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标准执行。(龚雪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