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五华区深入践行“四种形态”,以谈话函询为重要抓手,严格把好谈话函询的启动关、程序关、处置关、核查关等,确保运用规范、处置严谨。1至11月,谈话函询94人次,同比上升184.5%,实现10家街道纪工委运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全覆盖。
把好启动关,严防该谈不谈。制定《五华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五华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等3项制度文件,并明确规定谈话函询的4种适用范围,即反映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反映笼统、不具体的问题;反映性质不严重、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其它需要谈话函询的问题等。并明确按照问题线索由相关纪检组织提出谈话函询意见,报会议集体研究,并按照被反映人的职级划分函询责任单位,对于问题线索涉及街道或者区级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的,明确规定需报区级领导审批后方可启动谈话函询程序,严防该谈的不谈,或者为了完成指标任务不该谈的乱谈。
把好程序关,规范运用过程。根据《关于谈话函询工作的暂行办法》,明确谈话函询机制各个环节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包括谈话函询通知书的内容、格式,整改落实情况等均作出明确要求,通过规范的程序确保谈话函询各个环节严肃、准确。
把好处置关,严格整改落实。根据反映的问题线索,研究制定谈话提纲,发出函询通知。提前向谈话对象告知纪律和政策,明确要求其要高度重视谈话,向组织如实反映问题。函询部门对谈话对象作出的情况说明、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要开展严格的审核,重点核查对组织作出的说明是否全面、是否属实,严格审查其认识是否到位,问题情况是否清楚明了,整改措施是否具体等,严格做好函询的“后半篇文章”,严防“一函了之”。
把好核查关,严防“一谈了之”。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工作办法要求,根据函询情况,及时提出暂存、了结、初核、转立案等处置意见,并经过集体讨论后进行处置。今年来,谈话函询94人次,均全部按照程序完成了结,实现零暂存。同时,区纪委案管室按照相关要求,对全部谈话函询问题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对核查发现不按照程序开展谈话函询、以及违规开展谈话函询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坚决严防“灯下黑”;对于谈话函询对象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的,坚决严肃处理,确保函询工作“函”出效果,“询”出教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