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四式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发布时间:2017-12-18 08:20:16   来源:楚雄州纪委

武定县纪委制定下发《武定县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通过“平台式”学习、“浸润式”学习、“研讨式”、访谈式学习的方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

“平台式”学习,营造学习氛围。充分利用“武定县纪检监察网”、“罗婺清风”微信公众号、武定信息网、“罗婺清风QQ交流群”等平台及时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推送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精神,十九大报告解读等相关知识,要求熟读原文,领会要义,把互联网、QQ群、微信群作为学习心得、经验做法的交流平台,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增强学习研讨的吸引力、影响力和辐射力。

“浸润式”学习,提升执纪素养。县纪委机关党总支及时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传达党的十九大精神,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动员部署。各党支部以“我学十九大”为主题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安排党员干部谈体会、说感受,并结合工作撰写学习“十九大”心得体会文章。主要领导深入到所在支部带头讲党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边学习边实践,把学习成效落在干事创业、岗位建功上。

“研讨式”学习,强化学思践悟。坚持骨干带头、以上率下,积极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部(室)主任、各纪工委书记、支部书记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学习贯彻的积极性、主动性。从10月底开始分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全力冲刺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主题召开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交流研讨会,从执纪内容、执纪方式等方面开展学习经验交流,畅谈工作心得,确保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截止目前,已召开理论中心组交流研讨会3次,45名纪检干部在会上交流发言。

“访谈式”学习,以学促抓实效。为认真总结并运用好以往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加强和改进学习宣传方式,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制定《纪检干部学习十九大的访谈活动方案》。从12月开始安排部分乡镇、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武定电视台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如何执纪监督”访谈活动,并通过《罗婺廉政之窗》、武定信息网和武定纪检监察网集中播放。(申玲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