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贯彻十九大精神 实践“四种形态”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7-11-22 08:43:12   来源:大理州纪委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并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新修改的党章,这是对监督执纪理念和方式的充分肯定,是新时代党内监督的基本遵循,我们要认真领会贯彻十九大精神,切实抓好“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积极探索有益的经验进行推广。”大理州纪委副书记杨永生在大理州推进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工作汇报会上说。

今年初,根据大理州委的安排部署,州纪委2017年执纪审查工作要点和《大理州实践四种形态工作规则》的要求,大理州将大理市、祥云县、巍山县列为重点实践县市,准确把握方向目标,抓学习培训,坚持纪律挺在前面,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主动性得到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普遍得到增强,构建了“四种形态”的初步框架,工作成效显著。

为稳步推进“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工作,将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大理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进行一一点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理清下步思路,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和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原则,坚持执纪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管住大多数,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要求“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工作一步步走、一点点总结,构建科学管用的统计体系、分析评估体系、对症下药的措施依据、严明的责任体系、畅通的沟通渠道,最后形成体系进行推广。(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