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部署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发布时间:2017-11-14 08:30:24   来源:昭通市纪委

近日,昭通市纪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按照党的十九大新要求新部署,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始终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和意志品质,持之以恒,善作善成,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以新的作风开创新的局面。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原原本本、联系实际学报告,在狠抓学用结合上下功夫,深入思考学、在坚持巩固深化上下功夫,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学懂、弄通、做实,把党的十九大确立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弄明白,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成为推动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通知》强调,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学习,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原文、悟原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动所在单位和地方的学习。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中心组专题学习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纳入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带头参加学习培训、带头宣讲、带头督查,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做到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走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来审视、考量自己,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融会到思想中、体现到行动中、贯彻到工作中去,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见到真实效果。(郑修滔 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