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委“五用”宣讲团将赴各地各部门宣讲十九大精神

发布时间:2017-11-12 08:27:16   来源:德宏州纪委

11月7日,德宏州委印发《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组成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州委宣讲团,11月中下旬分赴各地各部门开展宣讲。

通知指出,要发挥德宏州“五用”宣讲团的品牌作用,采取用民族干部宣讲、用民族语言讲解、用民族文字阐释、用民族节庆展示、用民族文化体现的民族“五用”措施,运用宣讲规模小型化、宣讲内容精准化、宣讲形式多样化、宣讲语言鲜活化、宣讲队伍群众化的“五化”方法,组建州“五用”宣讲团,11月中下旬分赴各县市和机关、企业、社区、校园、军营、农村进行宣讲,使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村入户、入脑入心。

通知要求,要坚持州委常委和其他州级领导带头到基层开展宣讲,各县(市)、州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分管领域亲自宣讲;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自己挂钩联系点(户)进行宣讲,把领导讲与群众讲相结合,讲理论与讲故事相结合,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学习,实现宣讲全覆盖;统战和民宗部门开展面向党外人士和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宣讲,增进大家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认知认同;充分发挥乡镇宣传委员和村宣传员的作用,认真抓好面向广大农村(社区)开展宣讲。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五用”宣讲团(队)要做好深入研讨、集体备课等工作,在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编写好宣讲稿。要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讲,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让老百姓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农村。要充分利用好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开展宣讲活动,通过在线直播、即时推送、线上线下互动等形式,做到全网跟进,推动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占领网络阵地。

通知要求,宣讲要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重中之重,以中央批准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提纲》和省委宣讲提纲为基本依据,全面准确阐释好、解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要认真总结运用以往宣讲的成功经验,全面准确深入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时注意讲究宣讲艺术,做到既严谨又生动,切实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实效性、感染力影响力。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党委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着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使宣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做好新闻报道,及时反映宣讲活动情况,注重反映基层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要通过多层次、广覆盖的宣讲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要注意收集和分析党员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听宣讲报告后的思想反映,及时改进宣讲工作,提高宣讲水平。(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