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常态化机制

发布时间:2017-10-26 08:29:29   来源:保山市纪委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0月23日昌宁县纪委在集中收看开幕会、自学的基础上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七个新提法进行集中学习研讨。

图片1_副本.png

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

据悉,为让纪检监察干部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切实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将每一个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昌宁县纪委将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最大政治任务来抓。将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机制,每星期开展一次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每星期确定一个重点专题,每次学习确定3至5名干部交流发言,纪检监察干部每月上报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要求各部室办和派出纪工委从前五年工作中找出差距,发扬成绩,结合十九大精神超前谋划好2018年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同时,将十九大精神作为党总支、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学习重点,列出学习计划,定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机关党总支书记、机关支部书记和派出纪工委支部书记每月围绕十九大精神讲一次专题党课。支部党员要做好学习笔记,确保每天必学,每天必记读书笔记要求读书笔记不能只是照搬照抄,要有心得和感想,要结合自身的纪检监察工作找不足、定计划,切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避免因学而学,让学习变成形式主义。

此外,为进一步检验学习成效和成果,结合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昌宁县纪委拟定在12月中旬开展一次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明确由纪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和落实,测试内容紧扣党章的修订和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论述。(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