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认真理清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以书面提醒、上门督导等方式,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梳理并形成各单位负责的扶贫工作责任清单、扶贫项目清单、扶贫资金清单。在此基础上,重点围绕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程序,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是否按计划进度落实,跟踪监管资金使用安全是否到位,发现问题以后是否及时处置整改,倒查在项目资金分配、监管和整改等环节责任不落实、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
由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带队,抽调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人员,对各综合监督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轮交叉专项检查,收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各相关单位,督促各单位增强工作实效、加快工作进度,全面贯彻“精准”要求,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并及时将专项检查情况及时向省纪委报告。
与此同时,及时向综合监督单位通报检查结果,点明综合监督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如有涉及综合监督单位的违规违纪典型,向综合监督单位通报曝光,予以警示,开展学习教育。同时,对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到位,扶贫工作不务实、帮扶工作不扎实、工作成效不真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表格脱贫等突出问题,坚决按规定启动问责程序,严肃问责。对履责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对职责范围内扶贫领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移交的,严肃问责。对综合监督单位的挂联点,未如期完成脱贫目标,群众满意度低,当地相关领导班子被问责的,追究“挂包帮”单位承担的连带责任。(刘青琳 朱晓杰 赵琳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