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省纪委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省纪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积极行动,结合驻在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了《云南省政协机关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督促驻在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治理。
《通知》要求,挂钩扶贫的8个专门委员会,要根据专项治理的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限时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统一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纪检组将选取驻在部门不同的扶贫挂钩点开展专项检查,畅通、拓宽诉求反映和信访举报渠道,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通报曝光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对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