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深入开展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06 16:02:17   来源:驻省民宗委纪检组

今年以来,省民宗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由驻委纪检组牵头,组成巡察组,于7月至10月,对委机关财务处、人事处和云南民族博物馆、云南省民族中专学校分批开展了政治巡察,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推动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

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方案。为认真做好巡察工作,驻委纪检组结合实际,拟定了巡察工作方案。委党组高度重视,在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巡察工作,确定了巡察内容、时间、对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内容。巡察由驻委纪检组组长带队,分三个小组同步开展工作,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严格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听取班子汇报,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受理来信来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并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查核。巡察期间共召开干部职工大会5次,听取班子汇报4次,个别谈话102人次,查阅被巡察单位办公会议、支部会议、党建工作、财务管理等方面台账资料112份,受理来电来访5人次。

明确导向着力发现问题。坚持从严从实开展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盯住重点人、重点事,突出关键少数,全面准确揭示巡察对象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财经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巡察期间,发现被巡察的2个处室和2家单位存在52个问题,巡察组分别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明确整改意见建议,要求认真整改,按时报送整改情况。同时,在巡察中发现1名正处级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申报中存在瞒报行为,已按相关程序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推动巡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巡察工作结束后,省民宗委党组及时召开会议,通报巡察工作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部署巡察工作。要求委党组成员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梳理查找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责任人、完成时限、强化问题整改,推动工作全面落实。同时,决定建立巡察制度,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巡察监督,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对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巡察全覆盖、不留空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层层落实。(胡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