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对健康扶贫工作有关决策部署,驻省卫计委纪检组根据云南省纪委《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制定并印发了《加强健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要重点查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看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攻坚和省委、省政府健康扶贫工作决策部署,是否及时组织学习、具体研究部署,结合部门和单位实际制订实施办法并推动落实;查责任压实情况,看责任处室局或单位是否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完成时限、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是否认真履职,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查精准帮扶情况,看是否存在作风不实,大而化之,导致帮扶实效不明显,帮扶对象或单位不满意等问题。查处政策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执行健康扶贫措施30条政策标准变通走样、加重基层或群众负担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用健康扶贫搭车收费、过路揩油、雁过拔毛等问题;查工作效能情况,看健康扶贫重大部署、重点项目、重要工作是否按计划进度推进,是否存在虚报虚列、审批部门之间推诿扯皮、项目责任单位履职不到位,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实施和工作不能按计划进度推进等问题;查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看是否存在责任部门违规滞留、截留资金问题,项目实施单位有无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套取建设资金的问题;查脱贫实效情况,看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被脱贫”等工作问题;查督导检查落实情况,看是否按照《云南省健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措施,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运用考核结果。针对健康扶贫领域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查纪检部门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以案谋私,压案不查,以及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
《办法》要求,省卫计委机关纪委及各单位纪检部门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握职责定位,加强统筹协调,以严明纪律保障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要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健康扶贫的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采取上级检查与本级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健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要认真贯彻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将开展专项督查与专项巡查有机结合起来,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以常抓的韧劲、严抓的标准和实抓的举措,促进健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全面加强、全面过硬。(熊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