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7-08-04 07:42:13   来源: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近日,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重要讲话精神。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长主持会议并提出贯彻意见和具体要求,全组干部参加学习讨论。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深刻洞察和把握世界发展大势和当代中国现实,深刻阐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明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对于团结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满怀信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更昂扬的姿态、更饱满的热情,凝聚更广泛的智慧和力量,为实现云南跨越发展、全面决胜小康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会议要求,一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始终把讲政治作为最根本和第一位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地生根;二是要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监督的再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性。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把责任压力层层压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推动管党治党“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三是要强化党内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作为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教育关心和爱护、对干部最好的保护方式,引导教育干部自觉接受监督。要切实履行好党内派驻监督专责机关的监督责任,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范围和深度,始终把谈心谈话作为发现问题的“探测器”,深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监督执纪重心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管少数”向“管全体”转变、从“被动查”向“主动防”转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四是要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找差距,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找差距,认真对照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找差距,找准作风建设上的问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精心组织开展对综合监督单位脱贫攻坚、巡视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省委书记陈豪调研省外事工作有关纪律要求、2017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纪律检查,真正把问题解决好、工作落实好。紧盯节假日重要时机,加强作风纪律建设,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针对可能出现的欺骗隐蔽性的隐形变异“四风”,运用“精”的措施、“新”的手段,开展回头检查督促,强化明察暗访、畅通监督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努力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五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忠诚干净担当,深入开展和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以学习教育促进队伍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实施办法,推动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化,坚决防止“灯下黑”。强化自我提升,努力打造全面从严教育、建设忠诚可靠的“排头兵”,全面从严监督、建设干净纯洁的“排头兵”,全面从严管理、建设担当奉献的“排头兵”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魏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