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扎实抓好廉洁档案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13 08:00:59   来源: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

为加强处级干部监督管理力度,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近日,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建立了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委老干局、省委党校4家单位处级干部廉洁档案,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日常监督抓手,拓展监督管理成效。

把建好廉洁档案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年初,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研究制定了“监督执纪十项基础性工作”,将建立处级干部廉洁档案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明确建档对象。及时下发通知,明确对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委老干局、省委党校在职在编处级干部(含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廉洁档案。规范入档内容。将处级干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约谈和提醒谈话的相关记录、问题线索登记表、问题线索核实情况报告、函询通知书及情况说明、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表彰材料、受到问责或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材料、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与廉洁自律有关的其他材料等,作为档案内容,既与干部人事档案内容衔接互补,又充分体现廉洁档案特征和属性。强化分类指导。制作了《廉洁档案信息采集表》,要求建档对象结合岗位职责填报肩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内容。及时在驻在部门召开座谈会,对组织、干部、人才和综合性处室干部填报《廉洁档案信息采集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指导,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确保档案质量。

把管好廉洁档案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载体。将建档立档和日常维护管理有机结合,防止“两张皮”。层层压实责任。《廉洁档案信息采集表》实施签审制,4家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由分管领导签审,其他处级干部由所在处室或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审,将责任层层分解,使分管领导、处室负责同志在签审过程中,进一步掌握建档对象承担的相关责任,为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开展党内监督提供了基础。明确专人管理。将260余份廉洁档案进行分类、编号,采购专用档案盒、档案柜,明确1名同志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档案安全、档案内容保密。整合工作力量。统筹人事处、机关纪委、纪委委员和各处室纪检联络员力量,共同做好廉洁档案管理、维护和更新工作。处级干部基本信息由人事处审核把关,确保与人事档案一致,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作出说明,更新《廉洁档案信息采集表》,新提拔处级干部1个月内要核查基本信息,建立廉洁档案。各处室纪检联络员或纪委委员发现本处室处级干部相关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向纪检组报告。机关纪委在年初统一收集处级干部述责述廉报告、对照检查材料等,与纪检组配合做好相关材料入档工作,确保档案时效性。

把用好廉洁档案作为强化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廉洁档案的监督和约束作用,有效提升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担当能力。体现政治性。对处级干部填报的《廉洁档案信息采集表》进行审核把关,看处级干部对自己肩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是否到位,是一次重要的检查和督促载体,使处级干部将“岗位就是责任,履职就要担当”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提高了思想认识、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看处级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也是检验干部对组织是否忠诚老实,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次具体实践。突出约束性。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材料、个人廉洁自律情况都要记入廉洁档案,客观反映了干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相关情况,给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言行举止,增加了一个有效的约束力。同时,廉洁档案作为人事档案的重要补充,为推荐考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和参考,对干部本人有无形的约束效果。实现长效性。廉洁档案建立后,将跟随干部直至提拔或退休,相关材料的不断充实完善,既是干部成长过程的一个历史见证,也有力的推动了责任落实,使述责述廉报告、对照检查材料等充分和长期发挥作用,使监督约束作用充分和长期保持并不断深化。日前,中央组织部对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有关事宜征求意见,拟将干部接受函询、诫勉等情况纳入人事档案内容,为下一阶段廉洁档案与人事档案有效对接提供了保障,对廉洁档案充分发挥作用,强化监督和约束长效性进行有力背书。(王瑞涛 封静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