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国资委纪检组一季度执纪审查22件党政纪处分34人

发布时间:2017-05-05 07:33:25   来源: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

今年来,省国资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和各企业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加大问题线索梳理和处置力度,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正风肃纪、成效明显。

今年一季度,驻委纪检组和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共执纪审查22件,其中驻委纪检组自办5件,省属企业17件,审查涉及42人,其中党员3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其中党政纪轻处分13人,党纪重处分10人,政纪重处分16人,组织处理9人。

一季度,驻委纪检组和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共执纪审查22件,纪律审查数量大幅上升,是去年同期的3.7倍。在审查人员中,二级企业领导人员违纪问题12件,占总数的55%。省属企业集团下属二级企业领导人员成为违纪违法易发、多发人群,实施灭“蝇”势在必行。

执纪审查中,有11件主要违纪事实均是违反廉洁纪律,占执纪审查总数的50%,有7件涉嫌违法犯罪,占总数的31%。反映出部分省属企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要求不严、履职不实,暴露出一些企业领导人员在十八大后,仍不警醒、不收敛、不收手,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公款高消费等违纪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自定薪酬、滥发津补贴问题突出。一些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对财务人员的管理严重失职,长期放任自流,失去监管,问题十分突出,财务岗位成为违纪易发高发岗位。

从执纪审查特征、违纪人员和违纪情况来看,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下一步,省国资委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为企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丁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