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民宗委纪检组专题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07 07:35:19   来源:驻省民宗委纪检组

近日,驻省民宗委纪检组召开会议,组织纪检组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中共云南省纪委印发的《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

会议认为,《实施办法》的出台,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第十次党代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委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把中央的要求与云南的实际相结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纪检组要把学好用好《实施办法》作为开展监督执纪的“牛鼻子”,要以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为契机,不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坚定不移地作党章党纪的维护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捍卫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推进者。

会议要求,要准确理解、全面执行《实施办法》,重点做好四项具体工作:一是着力加强学习宣传。驻委纪检组要将《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学习内容,逐字逐句深入研读,在严谨和规范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抓好落实,同时要适时组织和指导好直属机关纪委和全委纪检监察联络员对《实施办法》认真进行学习。二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2017年是驻委纪检组制度建设年,要抓紧制定驻委纪检组工作规则、廉政谈话制度、约谈干部办法、出具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规定等制度,严格依规依纪办事,规范权力运行。三是着力提高执行力。严格按照《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各项规定,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登记备案、集体研究等制度,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四是着力强化自身建设。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铁的纪律、严的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不断强化自我监督,从严管好自己,带头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