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书记陈豪重要批示精神

发布时间:2017-02-22 10:41:07   来源: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近日,省委书记陈豪在《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关于2016年度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报告》上批示:“要总结经验,继续完善和坚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度”。为贯彻落实批示精神,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并对贯彻落实陈豪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何金平的具体要求作出安排。

通过认真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省委陈豪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高度重视,是对省政府办公厅党组(纪检组)工作的鼓励、鞭策和期望。作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要切实把实践“四种形态”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抓手,深化“三转”,把重心放在日常监督和严格执纪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纪检组全体人员要讲政治、顾大局,着力推动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增强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把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不断完善制度、细化流程、规范实施,努力使抓在日常、严在细节,“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协助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履行好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细化实践“四种形态”的措施;要及时总结经验,勇于创新,在实践摸索中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标本兼治;要落实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在实施监督和执行纪律上做到更加规范、更加有效。(魏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