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驻省总工会纪检组分别对团省委、省妇联2家单位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同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纪律检查、整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情况专项检查。
为认真做好省委、省纪委交办工作,圆满完成检查考核任务,驻省总工会纪检组对照文件通知和考评标准,按照基于事实、出于公心、不偏不倚、不打人情分的原则,统筹推进检查考核工作,确保检查考核严肃、严谨、公开、公正。成立以纪检组组长任组长的检查考核组,并制定《团省委、省妇联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委托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和安排布置。严格按照省委、省纪委要求,重点检查领导班子成员超面积使用办公室、廉政履职情况,深入抽查单位财务报销特别是“三公经费”管理使用,进一步加强工作的指向性和针对性。
从综合监督3家单位抽调熟悉党务、精通财务人员加入检查考核组,检查考核组共有8人,按照被检查考核单位人员不参与检查考核的要求,人员交叉安排进行。分别向2家被检查考核单位发送书面检查考核通知,明确清楚告知检查考核精神、时间、内容、人员、程序、步骤及要求。日常加强沟通,明晰各个环节、任务,共同商议确定进场实地检查、召开工作汇报暨民主测评大会时间、议程。加强检查考核实效性,按照“双负责”(对上级负责、对工作负责)、“双检验”(检验他人,检验自身)的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基础工作。
此次检查考核对被检单位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情况进行的一次盘点和检验。纪检组严格按照“自检自查、总结工作”“查阅资料、延伸检查”“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意见反馈、整理上报”程序,认真细致开展工作。检查考核时,每家被检查考核单位不少于1整天的时间,单独专门严查细查各类台账、财务报账资料,确保检查考核工作严谨细致、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