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对驻省财政厅纪检组2016年工作开展检查考核

发布时间:2017-01-13 08:52:11   来源: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

近日,省纪委第八检查考核组对驻省财政厅纪检组2016年度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考核。省财政厅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及机关党委(纪委)负责人和驻厅纪检组全体人员参加了检查考核。

驻厅纪检组长汇报,2016年在省纪委省监察厅的领导下,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三转”,有力推动省财政厅、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年共收到信访举报问题线索37件(不含重件),其中:违反组织纪律3件,违反廉洁纪律4件,违反工作纪律5件,申诉件3件,其他类22件。立案1件,初核2件,谈话函询6件,了结3件。开展提醒谈话36人、谈话诫勉2人,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1人。对厅、局新选拔任用及轮岗的44名处级干部,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监督,及时处理问题举报线索,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4名轮岗、调整岗位的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考核组认为,一年来,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始终坚持把监督当作一种服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项工作措施有力,成效较为明显。档案资料很齐全、完备。考核组要求,一要树牢“四个意识”,全面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确保中央和省的各项决策部署予以贯彻落实。二要以检查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查找监督工作中的不足,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驻厅纪检组表示,将在省纪委省监察厅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勇于担当,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