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省纪委第一检查考核组对省纪委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组2016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参加汇报会,省国资委机关纪委、办公室相关领导,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全体人员参加汇报会。
驻省国资委纪检组长汇报指出,纪检组按照省纪委工作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发挥了“探头”、抓手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一是全力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2016年,省国资委党委全年召开党委会36次,32次为专题研究或有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纪检组领导出席、列席研究“三重一大”、企业改制、重组等重大相关事宜。二是扎紧制度笼子,规范履职行为。推动出台了《云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云南省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受到处分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扣减办法(试行)》,规范了企业领导人员的履职待遇、职务消费和过错追究事宜。编印《云南省省属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南》,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工作,省属企业共编制职权目录27085项,制定防控措施44873条。三是强化教育培训,筑牢思想防线。组织18户省属企业开展“党在我心中—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省属企业共举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班120多期,参加培训人数3500多人,组织18000多人(次)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教育。四是以“零容忍”的态度,推动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向基层延伸。省属企业自查发现私设“小金库”9个,涉及金额1038.33万元,处理问题5个,给予提醒诫勉谈话13人,处理13人。五是驰而不息纠“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制定工作方案,组成多个明察暗访组,开展了6次明察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处理10人。省属企业公务接待等费用支出在大幅下降的基础上又下降20%以上。六是认真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函询52人次,诫勉谈话169人次,工作约谈和谈话提醒1404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609人次。问责120人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70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4人。七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2016年内收到信访举报件266件,省供销社收到信访举报件7件,转企业办理194件。纪检组和省属企业纪委处置问题线索73件,立案69件,同比上升76.92%。纪检组初核问题线索11件,立案6件,谈话函询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1人,其中开除党籍10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7人。
考核组强调,本次考核重点检查派驻纪检组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监督责任、业务工作开展及加强自身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会后,考核组还检查了相关台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