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陶小平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今年9月25日,普洱市纪委发布的一则纪律审查消息在全市上下引起热议,这是该市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规违纪的一起典型问题。
“要善于抓重点、扭关键,敢于破难点、除顽疾,着力解决‘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突出问题和顽固问题,推进禁令常态化,不断构建全市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就新一轮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要求。
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针对全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工作实际,将其作为监督主责部门和职责部门落实专项整治责任的一个重点,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在全市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重点对思茅区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查办。
专项整治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邀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方面2名业务专家,抽调市、县纪委工作人员配合组成督查组,对景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谷县教育局、景谷县交通局等工程建设招投标环节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治理,重点抽查了该县11个工程项目招投标组织情况,发现不同程度存在招投标工作台账不齐全、评审不规范等问题,目前正在督促整改。
针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主责部门对长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视程度、工作落实力度不够;主责部门和职责部门工作认识、协调配合不到位,没有形成合力;宣传教育工作还需加强等方面问题,普洱市先后两次组成“六个严禁”专项监督检查组,对10县(区)和市直专项整治主责部门进行全面督查,责成主责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落细整治责任,进一步明确主责部门责任、责任单位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及责任人责任,使责任到人、负责到底;强化制度建设,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对策;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积极跟进加以整改和纠正,堵塞漏洞、不留隐患。
全市加强专项整治的执纪问责力度,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未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要求,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初核、优先立案、优先查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同时,市纪委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发现两个违规收受红包的问题,共查处1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