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严肃查处违反“六个严禁”问题20件处分22人

发布时间:2017-10-11 09:01:52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期,按照云南省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临沧市委迅速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建立部门协调推动机制。结合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扶贫办7个单位为“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主责单位,并由一名市级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召开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协调推进会议,市纪委牵头建立了工作协调推动机制,加强与各主责部门、各县(区)之间的多向互动,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各主责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新一轮专项整治配套方案,8县(区)党委、政府相应部署开展了新一轮专项整治工作。

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六个方面,逐项明确整治内容、责任单位、工作时限及整治措施,切实抓好抓实专项整治工作。

强化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印发《开展全市“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纪律检查的实施方案》,组成8个检查组,分别由市纪委常委带队,分赴8县(区)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纪律检查。今年以来,全市查处违反“六个严禁”方面的问题20件22人、问责4个单位。其中,查处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问题14件16人,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问题5件5人,查处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问题1件1人、问责4个单位。(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