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发布时间:2017-04-21 10:21:20   来源:大理州纪委

王岐山书记在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说明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纪检机关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扎紧制度的笼子”。纪检干部如何贯彻落实《规则》,真正把制度的笼子扎紧,笔者认为需做到5个“到位“。

一、思想认识到位。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忠诚于党。纪检干部要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跟改革步伐,时刻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时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完成好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清醒的认识到,在法治不断发展与完善的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

二、以身作则到位。己身不正,焉能正人。既然选择了纪律检查这个岗位,就要牢记正人先正己,安贫乐道,甘于寂寞,不存非分之想,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时刻树立忧患意识和警醒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和态度,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负组织重托,心系群众冷暖。作为纪检干部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方面更要做出表率,对自己提出高标准、严要求,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守得住初心,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

三、接受监督到位。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干部既要接受内部监督,更要畅通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渠道,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询问质询,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纠正,不断强化自身能力素质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自我监督,从严管好自己,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进一步开展监督工作,维护党章权威奠定坚实的基础。要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加大监督力度,在严管中体现厚爱。对纪检干部管理同样适用并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和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把隐患清除于初发之时。

四、制度执行到位。纪检干部必须充分认识颁布实施《规则》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理解《规则》的制定施行与当前背景与形势的紧密关联,把握住《规则》的重要内容与关键环节。把《规则》当作“看家本领”,严格执行《规则》,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不断提升;要用自我革命的态度执行《规则》,绝不允许面对监督心存抱怨,有懈怠、抵触情绪。纪检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学习《规则》、执行《规则》,仔细对照,认真自检,深刻查摆,找出工作中的问题与“软肋”,切实整改与完善,从而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与执纪能力。

五、职责履行到位。严格按照党章、党内法规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盯住违纪行为不放,既处理事,也处理人,坚决纠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以铁的手腕严格查处违纪行为,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勤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不畏难、不怕苦,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做好工作,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在反腐新常态下做到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争先。积极探讨对纪检监察对象教育管理的新办法、新思路,务必使党员干部做到党内法规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努力使“不想腐”成为一种行为自觉。要坚持原则,不能拿原则做交易;敢于碰硬,不怕打击报复,旗帜鲜明地扶正祛邪,对违规违纪行为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无论是开展纪律审查,还是监督检查等工作,都坚持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以纪谋私、以情谋私,严格纪律标准,实事求是地调查处理,在事关原则的问题上不让步、不退却,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巍山县纪委 蒋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