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实现全覆盖。
提高政治站位。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普洱市纪委监察局迅速采取行动,认真学习贯彻王岐山书记和陆俊华书记讲话精神,及时召开普洱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严明的纪律和严肃的追责问责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
突出工作重点。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全局,把握监督执纪问责专责机关的职能定位,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重点针对省、市“百日行动”44项任务清单和分解方案,以及2017年—2019年贫困退出考核方案开展监督检查,紧扣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履责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脱贫政策走偏受阻、脱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以及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强化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扶贫、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作用,牢固树立“管理本身就是监督”的意识,扎实抓好业务领域的“管”和“治”,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责任,发现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监督执纪专责机关紧盯问题线索,盯紧热点难点问题,聚焦主业主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把扶贫领域各项工作作为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抓在手上,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274次,其中市级22次,县(区)252次。
严肃追责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提醒约谈党政干部602人,其中市级约谈120人;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坚持从快处置、从严问责,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全市扶贫领域因失职失责或违规违纪共问责9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1人。(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