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坚持问题导向,挺纪在前,聚焦扶贫领域抓实“五步走”,强检查、强监督、严问责,狠刹了扶贫领域“雁过拔毛”、虚报冒领等不正之风、贪污腐败问题,遏制了问题增量。
定期开展抽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脱贫攻任务时间紧迫,不仅需要真抓实干,也需要严明纪律来保驾护航。景洪市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检查机制,成立 11个检查组,每月至少一次定期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展抽查,形成日常监督常态化,激发各级各部门对贯彻落实好扶贫政策及任务认识到位和站位够高。年内,对11个乡镇(街道)123个村委会、71个驻村工作队、264户贫困户进行实地抽查。
适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遏制问题。由景洪市纪委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扶贫领域工作中涉及的执行政治纪律、扶贫政策执行、扶贫资金监管和使用、扶贫项目建设、产业扶持、扶贫队伍管理、扶贫开发工作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截止11月底,共派出24个专项检查组,对45家(次)单位开展了5次专项纪律检查,发现45个问题,对2名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实进行提醒谈话。
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扶贫、“探照”脱贫。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的要求,发挥巡察探头作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嘎洒镇、景讷乡、勐龙镇、基诺族乡脱贫攻坚的专项巡察,共发现55个问题,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反馈意见17条,向市纪委提出建议2条,向嘎洒镇纪委提出建议4条,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1条。
运用交叉检查,斩断人情、直指问题。组建由市纪委派出纪工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为组长,乡镇分管脱贫攻坚副职、扶贫专干及熟悉扶贫项目、资金的财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组,在不打招呼的前提下,采取不听汇报、直接深入村组和农户家中的方式,对大渡岗乡、勐养镇、勐罕镇、嘎洒镇、勐龙镇、勐旺乡等6个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叉专项纪律检查,专门对扶贫领域中作风不实、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等工作纪律进行检查,共发现25个问题,由检查组当场督促乡镇立即整改。
健全排查机制,加强监督、严肃问责。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收集、排查、移送、处置等工作机制,强化问题线过处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快查快办、严查严办、通报曝光。自今年7月底,对十八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排查问题线索2744条。8月至11月,全市共排查出问题线索459条,下达《督办通知》10件,监察建议书2件,给予提醒谈话6人,诫勉谈话23人,问责4人,党纪处分3人。年内,市纪委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10起。(李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