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脱贫攻坚“百日行动”顺利进行,确保2017年的脱贫目标如期完成。近日,景东县纪委开展为期15天的专项督查,此次督查覆盖乡镇100%,覆盖村组70%,发现问题37个,提出整改措施34条,列为问题线索3个。
整合力量,重拳出击。此次督查成立7个督查组,组长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每个督查组3至4人组成,负责1至3个乡镇,督查情况直接由督查组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和向涉及的乡镇及扶贫、财政等部门反馈。
严明要求,不打折扣。督查组坚持“三不一直”原则(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用陪同和直奔项目实施地、贫困户),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庇短。同时,对督查组该发现而未发现或有意庇护、搞形式主义、失职渎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查处,一律通报曝光,防止“灯下黑”。以严的标准、严的纪律、严的措施督促检查。
明确内容,靶向问题。督查重点为违反党和国家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违反贫困识别、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吃拿卡要、贪污贿赂和驻村工作对于作风不实等等问题。
重视结果,严肃处理。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挂牌销号”的形式逐一下达整改督办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销号,并约谈涉及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对发现问题比较多、工作严重滞后的乡镇(街道)和村,下次督查考核列为除随机抽查以外的必检对象,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