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景谷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及时纠正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快办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1—10月,全县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7件,其中初核6件,函询1件,办理了结5件,立案查处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正在办理1件。
建立台账,实行“零暂存”。建立专项督办台账,及时梳理汇总中央、省、市纪委下转件和本级自收件中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件。明确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时限、工作方法和步骤,规范呈报结果,落实首办责任。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真实可信、具体可查的信访举报,无论涉及事情大小、资金多少一律受理,并及时摘录、拟办、呈批、交办、转办,确保受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零暂存”。
强化措施,实行“周流转”。定期梳理汇总反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针对贯彻县委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脱贫结果不真实,以及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和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未精准识别或失职未发现违纪问题,发现问题不整改等信访举报反映,除应本级办理的问题线索外,一周内转办乡镇纪委及有关部门办理,并限时上报办理结果。
压实责任,实行“月检查”。针对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多数涉及乡镇基层实际,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压实乡镇党委和乡镇纪委责任,推动基层干部履职担当。县纪委信访室每月24日定期对转办交办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对账”,及时了解乡镇纪委办理进度。对逾期未能办结、交办后群众仍然不断重复举报的,县纪委派人实地指导、听取汇报、调阅卷宗以及约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方式进行督办,确保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严格考核,实行“年通报”。年终对10个乡镇对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进行考核,清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数据库,做到问题线索情况明、数字准,工作责任清,工作过程实,工作结果真。对办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工作不力或失职失责,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在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问责相关领导,并在全县予以通报曝光。(周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