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履职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扶贫领域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产业扶持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有关问题,对标对表,强化监督问效,打好精准监督发力的‘组合拳’。”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在10月30日召开的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联合监督联席会上强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系列脱贫攻坚会议精神,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责任落实,全力以赴打好打赢普洱市脱贫百日行动攻坚战,确保全市全面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市纪委牵头组织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联席会议,与市人大市政协共同研究脱贫攻坚联合监督事宜。
会议通报了2016年以来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联合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讨论通过了《普洱市人大政协纪委关于开展脱贫联合监督工作方案》,并对如何更好地开展联合监督进行了意见沟通,达成了共识。
据悉,新一轮联合监督于10月31日至11月17日开展,主要对今年要脱贫摘帽的宁洱、镇沅两个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监督由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带队任组长,市纪委领导任副组长,从三家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成员,主要采取随机抽查、查阅资料、入户访谈、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等方式,重点查看是否精准落实政策、是否精准整改问题、是否精准完成任务;是否做好产业扶贫,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是否抓好健康扶贫,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巩固脱贫成果;是否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帮扶是否到位、措施是否落实、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同时,为摸清实际工作情况,联合监督要求对每个县的相关部门以及至少2个乡镇、2个村组进行延伸监督。
为确保监督效果,此次脱贫攻坚联合监督要求各工作组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进行整改的,督促其立即整改;需要进一步核查追责的,及时梳理问题线索,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由联合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按照干管权限及时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办理。(王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