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源县纪委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第一要务”,拉长耳朵、瞪大眼睛、扎牢铁笼,打好“组合拳”,以严明的纪律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提高站位,压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强化脱贫攻坚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主战场。县纪委班子成员带队,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一线”,进村庄、入农户、察实情,准确掌握基层脱贫攻坚工作现状、扶贫政策落实和群众诉求办理情况等,督促指导下级纪委找准职能定位,增强党员干部“扶真贫、真扶贫”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
搭建平台,扎牢铁笼。运用“互联网+”工作模式,建设富源县“阳光监督”平台,在全省率先将民生政策、民生项目、民生资金、扶贫攻坚、农村“三资”管理等数据全部录入平台,实行网上公开、在线查询、全程监督。干部群众可在触摸查询一体机或智能手机上通过身份证、政策名称、家庭住址等六种方式查询,发现问题可直接投诉举报,由县纪委一站式受理、直接查办或督办。
打开“探头”,靶向发力。进一步拓展信访举报渠道,构建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加强与信访、检察、审计、扶贫、农业、民政、巡察办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问题线索台账管理,按照“当天呈批处置,第二天转办到位,一周后上报办理进展情况”的要求,对反映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查,灵活运用日常检查、专项督查、专项巡察等方式方法,加大对扶贫领域纪律审查力度。目前,已开展日常检查5次、专项督查1次、专项巡察1次,发现并督促整改违规拨付资金、报账审核不严等问题19个,移交问题线索16个。
亮出“利剑”,严肃问责。制定出台《富源县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办法》《富源县加强涉农项目及资金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措施,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释放脱贫攻坚“敷衍塞责必问责、敢动‘奶酪’必严惩”的强烈信号。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以及侵害群众利益、搞“数字脱贫”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和“双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也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今年1至9月,全县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2件,党纪政纪处分14人,对4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12名驻村工作队员因履职不力被约谈,1名县直单位党委书记、局长因未安排下属参与专项督查工作被诫勉谈话并在全县点名道姓通报。(刘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