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隆阳区不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打出“组合拳”重点整治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严惩“微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十八大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受理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问题线索75个,其中立案查处18起26人,问责1起2人,召回管理1起3人。
紧扣责任担子,压实责任“全覆盖”
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扶贫领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区纪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并结合隆阳实际及省纪委陆书记讲话精神,及时下发《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制定了《隆阳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报区委常委会审定后及时下发至全区执行。方案直接明确了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巡察机构、区直扶贫主责部门、其余区直部门、乡镇(街道)纪(工)委、村监委的各自工作职责及任务,将监督检查的重点进一步聚焦到“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上,把责任压实到基层一线,压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主责部门。区纪委书记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到具体抓、带头抓,及时与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开展面对面提醒谈话110余人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全区各级各部门层层动员、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确保脱贫攻坚责任落紧落细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无缝隙”
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和履职担责情况,建立常态化纪律检查机制,以随机监督检查为主,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开会听取全面汇报,不搞一般调研性质的检查,重点通过查阅财务台账、入户调查、个别访谈、在管理和服务对象中开展民主评议测评等方式进行。8月下旬,区纪委及时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成立了由纪委常委带队的13个专项检查组,重点对全区贫困乡、贫困村在脱贫攻坚中执行政治纪律、精准扶贫、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等九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组采用以下看上、解剖麻雀和以上看下、点穴式、突击式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分别对各乡镇主要领导、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主要领导共80余人进行了问卷测试,入户走访341户,督导检查贫困村47个,实地查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28个,切实把发现问题、剖析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作为主要任务,着力提升检查工作实效。
建立问题清单,深挖细查“不放过”
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建立部门联动处置机制,会同督查、信访、扶贫、发改、财政、住建、教育、卫计等部门对十八大以来的问题线索存量进行了一次大起底、大排查,摸清问题底数,共排查处理问题线索22条。并建立了协调联系、收集汇总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机制,要求各责任部门在日常工作、业务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涉嫌违规违纪问题,需要予以问责和追究纪律责任的,明确专人于每月15日前汇总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按程序进行线索排查和调查处理。各责任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必须在30天内作出处理,对移送的问题线索按干管权限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线索移送和处置情况于每月3日前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从而进一步摸清底数,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内部排查。十八大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受理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问题线索75个,其中立案查处18起26人。
强化惩戒教育,问责追责“零容忍”
加大教育惩戒力度,建立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纪律作风问题监督问责机制,完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追责问责力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在扶贫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约谈党员干部30余人次。坚持以案明纪,及时召开全区刹风整纪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隆阳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0起17人,并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被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关注。通过从严从快查处,及时通报曝光,一方面让违规违纪人员付出应有的代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基层干部“不敢腐”的意识,另一方面让广大群众对扶贫资金物资管理吃上“定心丸”,积极支持和投入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中,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时出台《隆阳区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方案》等规定,从制度层面保障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得到严查快处、快查快结。今年以来,全区共收到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22件,办结20件,正在办理2件。(隆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