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国家“两不愁、三保障”“五个一批”“六个精准”和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等工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预防和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纪律保障。2017年1月至今,针对扶贫领域问题,约谈7人,问责9人,党政纪处分11人。
常敲警钟,提醒教育常态化。通过各类会议、检查督查和约谈提醒等方式,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严申资金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在全县乡科级领导培训班上,开展“加强财务管理 严肃财经纪律”的培训。采取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转发文件等方式加大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件的通报力度,增强警示教育震慑力。加强对普洱市脱贫攻坚“七个严禁”的学习贯彻,通过时时提、处处讲,筑牢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思想防线。
重拳出击,监督检查常态化。在各乡(镇)、各村公布信访举报方式,构建来信、来电、网络、微信综合立体式举报网络。在2016年下发《关于开展全县扶贫攻坚脱贫摘帽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紧跟工作步伐,2017年制定下发《宁洱县开展扶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的实施方案》,对扶贫责任落实、扶贫工作纪律、扶贫资金管理情况按照“月抽查、季覆盖”的要求,每月随机抽取部分工作和项目进行检查,每季度完成对检查内容的全覆盖。建立宁洱县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查驻村工作队员融入参与扶贫工作情况,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脱贫政策情况,查挂包干部帮助农户制定规划、发展产业和解决实际困难等情况,全方位掌握政策落实、项目推进等是否到位。2017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各职能部门联合,对扶贫项目推进情况、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驻村工作队员融入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等开展了监督检查。
聚合力量,部门联动常态化。整合纪检监察、县委和政府督查室、财政、审计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力量,构建综合、有效的监督机制,形成发现问题、执纪问责、整改落实三者并举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划出11个方面问题线索排查重点,每个方面明确排查责任单位,压实责任,着力解决各职能部门排查线索不具体和没有针对性的问题。建立《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联合监督工作机制》,共同联合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了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限期进行整改。(李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