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启动一届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7-10-05 13:00:41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泸水召开一届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启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对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长、副组长进行授权,并对专项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对市委已完成的前二轮巡察工作情况和干部问题线索办结情况作了通报,介绍了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进展情况。明确指出,市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是以监督巡察举措落实全州脱贫攻坚刹风整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的具体表现,是顺应政治巡察的内在要求,是体现对标看齐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将有效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和专项巡察组要统一思想,深刻理解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要狠抓落实,准确把握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政治责任、工作任务;要强化责任担当,严守巡察纪律,查实问题、厘清责任,将巡察成果作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探照灯”“显微镜”作用,切实把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问题找出来,做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要认清任务、把准方向,在有限的时间内迅速就位,做到各司其职、各尽所长,充分发挥专项巡察“短、平、快”的特点,通过巡察,及时纠治一批苗头性隐患、倾向性问题,深入了解发现一批问题线索,为扶贫领域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保障;要找准身份定位,以巡察发现问题为己任,人民群众利益为重,坚持原则、敢于较真,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尖兵”“前哨”和“利剑”作用。

此次专项巡察,市委派出一个专项巡察组,主要对2013年至2017年涉及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13个单位开展扶贫资金和项目的专项巡察。(李绍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