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召开四届市纪委第36次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各县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再部署,再谋划”,进一步增强各级纪检机关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助推脱贫攻坚任务落实。
会议认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站位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工作办法,市、县区、乡镇纪委和村监委“四级联动”,一级带一级,一级监督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督促和指导下一级发现和解决问题,统筹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紧盯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执行五项工作机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当前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督查的成效不够明显,专责监督机关“不专业”,发现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在工作落实中,以业务指导为主,对政策落实、资金拨付使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较少甚至没有,专责监督和职能监督尚未形成合力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按照“再监督再检查”的职能定位,聚焦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区域,围绕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紧盯资金、项目、政策集中的区域,适时开展扶贫资金、低保资金、扶贫项目等专项检查,着力发现突出问题;要强化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行业和部门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查和推动,及时移送问题线索;要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打通基层反腐败的“最后一公里”,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际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付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