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富宁县进一步细化措施,采取专项纪律检查、巡察督查等方式,多管齐下精准监督,严格脱贫攻坚纪律。
坚持“12345”工作法,即印制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业务1册通;开设“信访微举报”“政策微公开”2个便民监督平台;重点盯住乡镇党政一把手、驻村挂包帮干部、村“三委”干部3类人员纪律作风;对扶贫领域的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管理使用、政策执行效果、职责履行情况4项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把失职、怠职、渎职、弃职、越职五种行为列为扶贫领域责任追究重点。通过细化措施,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做到“有的放矢”。
将脱贫攻坚工作列入巡察重点内容,制定具有操作性、针对性的巡察方案,突出问题搜集、明确关注重点、听取被巡察单位情况汇报,走访知情群众,收集、整理、分析巡察对象存在的问题,与巡察对象沟通、反馈问题,开诚布公地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开展一次脱贫攻坚监督执纪专项检查,及时处置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录入五级联动平台;县纪委联合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专项纪律检查组,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错漏、自相矛盾、致贫原因偏移和对象不精准、政策执行不到位、作风涣散等65个问题,核实动态管理工作信访举报28条,下达整改通知7份,约谈县直部门一把手1人,问责6人。
围绕各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截留私分和优亲厚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11类突出问题,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开通13部监督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2120个,理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各级纪检机关每月十日、二十日、三十日定期开展线索排查。按照“村案乡办”“乡案县审”和划片区督办的措施,加大对脱贫攻坚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目前,全县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2件,了结5件,立案11件,结案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熊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