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贯彻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7-08-18 07:33:18   来源:红河州纪委

泸西县认真贯彻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抓责任落实、畅通渠道、监督检查和严查快处等方面综合施策、同向发力,以“两项机制压实责任、八个渠道收集线索、三类检查严明纪律,四项原则查处震慑”的“2834”工作法,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

两项机制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情提醒、乡镇纪委月报告两项机制,将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提醒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轻微违纪问题,采取谈话和发送《廉情提醒通知书》2种方式及时提醒纠正。乡镇纪委书记每月定期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听取乡镇纪委书记报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其较真碰硬、严格执纪。今年以来,共对80名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4名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责任人员进行提醒督促。

八个渠道收集线索。逐层打通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在县乡层面,加强职能部门横向联动,对30余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行每月“零报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纵向协作,出台移送问题线索的处置流程归口收集县乡纪委线索;在泸西纪检监察网站上开通“脱贫攻坚监督举报专区”,组建1个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对脱贫任务较重的乡镇部门集中巡察,对其余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开展机动式巡察。在村级层面,实行村监委履职报告机制,督促村监委紧盯村级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开展监督;发挥五级联动“网格化”联系群众平台监督作用,由村民小组“网格长”负责收集责任区内意见建议及问题反映;在30个贫困村设立举报箱。今年以来,乡镇纪委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3条。

三类检查严明纪律。紧紧围绕省纪委要求的“七大监督检查重点”,采取半月机动检查、每月随机抽查、每两月专项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和有效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偏差。今年以来,共开展机动检查1次,脱贫抽查6次,专项纪律检查1次,下发《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报》2期,发现问题16个,通报批评28人,谈话提醒80人。

四项原则查处震慑。按照“快速、严格、震慑”的思路,坚持领导包案、联动查处、快查快结、通报曝光四项原则,指导推进扶贫领域执纪审查,严惩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行为。在办理州扶贫办、州审计局检查发现的16个问题时,实行县乡纪委联动,在四天时间内完成全部问题核查,谈话提醒74人。在办理群众举报反映的“旧城镇村组干部骗取冒领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款、评定低保优亲厚友”2个问题时仅用3天完成初步核实。今年以来,严肃查处了1件村组干部侵占低保金和养老保险金的问题,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王双丽  钱为群)